了……无论他是谁,既然已经喊她姐姐喊了这么多年,那就跟他好好当姐弟。
这并不难,能处理好跟朋友的,怎么就不能处理好跟梁聿之间的关系了?当然也是可行的,无非姐姐弟弟嘛。梁初楹含着半颗酸得发苦的樱桃,心里把事情想得极简单。
梁庆良久无言,梁初楹艰难把口中水果咽下去,然后吐槽:“还有,丫丫这名字好土,能不能不要再这么喊我了,我害臊。”
梁庆微笑起来:“这是王小姐取的,因为长得像字母y,对着你名字最后一个字。”
离婚以后,梁初楹很少从她嘴里听见妈妈的事,梁庆不怎么以“你妈妈”来称呼她,毕竟一个女人的身份实在是太多了,可以是“前妻”,是“孩子她妈”,也可以是“那个退役的体操运动员”。
但梁庆十年如一日,只唤她“王小姐”。
梁初楹捻着手里的樱桃柄转了几圈,没说话。
有时候觉得他爸才是那个最复杂矛盾的人,总是做的跟说的不一致,如果这么在乎她妈妈,又怎么会因为梁聿的事跟王依曼吵到离婚,后来也一次都不去找她。
梁庆挥挥手:“出去吧,爸爸还有事要忙。”
她从书房出去,路过梁聿的房间发现他门开着,里头只亮着一盏台灯,窗户敞着,门估计是没关好被风吹开的。
现在时针不过才划过数字十,梁聿不见得会睡这么早,但他现在确实是趴在书桌上就睡着了,梁初楹只瞧见他躬起的背脊和肩膀,像几座瘦骨嶙峋的山。
这么睡会不会又冻病了?梁初楹对此已经ptsd了。
她一扬眼,思忖几秒,决定迈出握手言和的第一步——给他一点好脸色,关心他一下,替他把窗户关上。
只不过梁初楹刚迈进去几步,踮着脚、胳膊搭在他脑袋顶上去够窗户的把手之时,不小心碰倒了桌子上的台灯,梁聿就被闹醒了。
左眼眼皮上那颗小痣在睁眼的瞬间被折进去,台灯白色的灯光把他瞳仁照得透亮,跟镜子一样,梁初楹低头在那点儿漆色里看见自己诧异的表情。
她视线在他五官上巡视几秒,看见小片光影落在他的痣上,有一瞬,心里某个地方蓦然抽了一下,像心脏某块肌肉突然被激活,跳了起来。
梁聿盯着她,梁初楹几秒后回神,躲避对碰的视线,察觉到他要说话,一手拉住窗户把手,另一只手里还捏着那半颗樱桃,也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下意识就慌里慌张地塞进他嘴里,以转移注意力。
起初他牙齿是合着的,所以推不进去,不多时就张开了,把那半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