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最先看到的是两只马蹄,但这蹄子上燃烧的火焰却让所有人都明白这不可能是真正的马蹄,因为不会有战马蹄子着火了还能安然无恙的站在那里。
随着城门逐渐升高,人们逐渐发现了这双马蹄上方的马腿出奇的长,直到一米六的高度才刚看到马腹地下缘。而马背则在一米九以上了。人们注意到这只马形生物地腹部两边垂着的战靴,那是一名骑士地脚。紧凑拉风的钢铁战靴说明这是重型铠甲,上面的骑士肯定也不是简单人物。
当城门继续拉高,人们开始逐渐看到了上面的骑士和那只动物的头部。“是紫日!”终于人群中有人叫了出来。“是冰霜的老大!”
“难怪要开主城门,原来是他们老大到了。”
一个又羡慕又嫉妒的小青年嘟囔着:“切,再厉害不就是个玩家吗?有必要搞这么大排场吗?他是人我们不是人?出个城走边门不是一样?”
“不对。”旁边一个人叫了起来:“他身后有人。”
事实上我不是身后有人,而是身后有很多人。这次是去找人家行会算帐的,又不是去做任务。难道要我一个人打上门去吗?虽说我确实有能力单枪匹马在人家行会里杀个七进七出。但前提是对方的行会不能太大。我的召唤生物数量够多种类够齐,应付一般的小行会不需要别人帮忙。但这次要对付的不是一般小行会。而是一个在法国本地还算比较出名的中大型行会,所以这次我就带了本行会的精英骑士团出来,算是和小rb战前的实战训练了。
站在天宇城道路两边的玩家先开始还有些不屑,他们觉得出城也不用搞的这么拉风,可是等到队伍真正开出来就再也没人说话了。冰霜玫瑰盟地强大并不是靠某一个人的强大来实现的,论个人整体实力。我绝对是全游戏第一,但即使我以后再也不出手战斗,冰霜也会一样的强大。如果非要说我的存在为冰霜带来了什么好处,我看只有两点:目标和风格。我给所有加入行会的人指出了将来的目标,同时我的存在也是他们前进地目标。可以说我个人就类似于战场上的旗帜,旗帜本身有没有战斗力都无所谓,但只要立在那里就能带来士气和战斗力。我的另外一个作用就是影响风气。我个人比较喜欢把所有东西都尽量制度化,喜欢有条理有规则的处理问题。同时我崇尚优胜劣汰的原则,所以本行会只要精英。但是,必须搞清楚一点。只要精英不是说把普通人拒之门外,而是有选择的安排精英能力从事精英事业。通常所说的废人并非没有,但绝对不多。一个人多少会有一两样特别擅长的事情。本行会比别地行会优胜的地方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