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狱案请外,有予郡之命,既而贬两秩,寝前旨。光宗受禅,叙复元官,提举太平兴国宫、知常德府。
宁宗登位,擢右文殿修撰、知江陵府。江陵濒大江,岁坏为巨浸,民无所托。楚故城楚观在焉,为室庐,徙民居之,以备不虞。种木数万,以为捍蔽,民德之。寻为台臣劾罢,提举太平兴国宫。自是三奉祠,力上请制,比之疏傅、陶令。开禧元年,卒,年七十五。
自是闲居十载,作《易传解义》及《辩异》、《童子问》等书藏于家。
李椿,字寿翁,洺州永年人。父升,进士起家。靖康之难,升翼其父,以背受刃,与长子俱卒。椿年尚幼,藁殡佛寺,深hc而详识之;奉继母南走,艰苦备尝,竭力以养。以父泽,补迪功郎,历官至宁国军节度推官。治豪民伪券,还陈氏田,吏才精强,人称之。
张浚辟为制司准备差遣,常以自随。椿奔走淮甸,绥流民,布屯戍,察庐、寿军情,相视山水砦险要,周密精审,所助为多。
隆兴元年春,诸将有以北讨之议上闻者,事下督府,椿方奉檄至巢,亟奏记浚曰:“复雠伐敌,天下大义,不出督府而出诸将,况藩篱不固,储备不丰,将多而非才,兵弱而未练,议论不定,纵得其地,未易守也。”既而师出无功。
浚尝叹实才之难,椿曰:“岂可厚诬天下无人,唯不恶逆耳而甘逊志,则庶其肯来耳。”浚复除右相,椿知事不可为,劝之去。明年春,浚出视师,椿曰:“小人之党已胜,公无故去朝廷,踪迹必危。”复申前说甚苦。浚心是之,而自以宗臣任天下之重,不忍决去,未几果罢。
监登闻鼓院,有所不乐,请通判廉州以归。未上,召对,知鄂州。请行垦田,复户数千,旷士大辟。
移广西提点刑狱,狱未竟者,一以平决之,释所疑数十百人。奏罢昭州金坑,禁仕者毋市南物。移湖北漕,适岁大侵,官强民振粜,且下其价,米不至,益艰食。椿损所强粜数而不遏其直,未几米舟凑集,价减十三。每行部,必前期戒吏具州县所当问事列为籍,单车以行,所至取吏卒备使令。凡以例致馈,一不受,言事者请下诸道为式。
召为吏部郎官,论广西盐法,孝宗是其说,遂改法焉。除枢密院检详。小吏持南丹州莫酋表,求自宜州市马者,因签书张说以闻。椿谓:“邕远宜近,故迁之,岂无意?今莫氏方横,奈何道之以中国地里之近?小吏妄作,将启边衅,请论如法。”说怒,椿因求去,上慰谕令安职。
迁左司,复请外,除直龙图阁、湖南运副。兼请十三事,同日报可,大者减桂阳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