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上架后订阅高,这次的尝试就是成功的,如果真失败,66遗憾,但不悔。我觉得创新对我和对读者来说,都是好事。
第三,关于书名。
我是实在后悔了,当时只是想恶搞,没想到读者大人们不喜欢。也影响了很多人来看这本书,看了名子就跑,我的书写得再好看也没用哇。
真的后悔,可是来不及了,合同已签,没办法更改,只能这么硬抗着了。
还只能,寄希望于口口相传。就是读者大人们互相介绍给同在起点看书的其他人,至少大家看了内容,觉得真不好看再放弃,66才不冤枉呀。
因为名字而弃了这本书,66比窦娥还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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