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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金筷子大酒店(3 / 4)

早,我们仓库的菜还剩了很多,明天送都来得及。”

叶云凡笑道:“前段时间农场出了点事,现在才梳理清楚,所以趁着送菜的机会多了解一下情况。”

“出什么事了?”瘦厨师顺口问道。

叶云凡道:“两个月前,原来的农场主意外去世了,我最近才接的手。”

瘦厨师恍然说道:“难怪,我说好几个月没看到你们叶氏农场送货了。”

“你们负责人呢?怎么不出来接货?”叶云凡见他们迟迟不动身卸货,便耐不住问道。

瘦厨师笑道:“别急,刚刚小陈已经告诉了经理,她说这会有点事,忙完了就过来。”

此时酒店的负责人林心茹翘着二郎腿正坐在办公室悠闲地喝着茶,正是那日跟着史蒂芬律师去找叶云凡的女人。茶几对面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国字脸,很儒雅的感觉。他便是金筷子的最大股东,姓林名动,祖籍是华夏闽省,也是林心茹的亲叔叔。

林动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跟着大货轮来到非洲,在赞比亚奋斗了几年,让他发现了一个大商机,赞比亚的商场极少,而且价格超级贵,于是他利用朋友的货轮从华夏进口商品,在卢萨卡开了第一个华夏人大超市,短短数年便积累了数百万身价。

随着华夏来赞比亚淘金的人越来越多,他很快又发现了一个新商机,当地的酒店又贵,卫生条件又差,吃的也不符合华夏人口味,很多华夏人都住不习惯,因此,他便与人合伙开了这家酒店,起名“金筷子”,集住宿和吃饭于一体,结果生意出奇地好,很快就在利文斯顿开了一家分店,并且在华夏闽省省会以及其他几个大城市都了连锁店,资产上百亿。

“心茹,叶氏农场有新接手人了?”林动抿了口茶,淡淡问穿着西装裙的林心茹。

林心茹重新给他倒了一杯茶,顺手清理了一下留在茶几中的茶渣,道:“没错,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人,应该是华夏来的。”

林动又问道:“上次你不是去看了下吗?人怎样?”

林心茹回想起昨日叶云凡拿刀威胁她的情景,皱眉摇头说道:“感觉人有点浑。”

随即她一脸疑惑地问道:“既然叶氏农场的主人林雄飞已经死了,我们为什么还要从林氏农场进菜?”

事实上,赞比亚蔬菜需求最大的是在赞比工作的华夏人,当地黑人吃不起也不会买,所以,在赞比亚开农场的人,必须要有很好的华人人脉资源,否则种出来的菜是很难卖出去的。

林动正色道:“唐人街林氏的名号在华人中如雷贯耳,之前我们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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