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说坊>都市言情>重生1979:发家从采药开始> 第252章 毛冠鹿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52章 毛冠鹿(3 / 4)

只体长约一米,肩高半米左右的小动物。

它的眼睛很奇特,眼眶下有突出的沟槽,额头部位长着黑褐色的冠状丛毛,里面藏着一对短而薄的小角。

它的毛又粗又硬,像一根根刺,蓬松地竖着。腹部是白色的,耳朵尖端、基部和吻侧都长着白毛。

王岳从没见过这小东西,好奇地问:“阳子,这是啥呀?是麂子吗?”这小动物也长着一对獠牙。

“它叫黑麂,学名叫毛冠鹿。”

宋阳简单解释道,“这小家伙在深山里比较常见。夏秋季节喜欢待在高山上,到了秋末和冬季,就爱跑到低矮山沟向阳的地方避寒,有时候还会跑到地里偷吃玉米、豆子之类的庄稼。

它们通常成对活动,就是胆子特别小,有点风吹草动就跑,跑起来速度飞快,猎狗都追不上,所以平时不太容易见到。”

“猎狗都追不上?”王岳十分诧异,“那怎么捕捉呢?”

“其实也不难。它们的生活习性和麂子差不多,用绳套套麂子的时候,经常能套到它们。”

“而且,它们逃跑的时候尾巴会翘起来,白花花的一片,就像举着投降的旗子,特别显眼,用猎枪很容易瞄准,悄悄靠近些就能打到。这东西皮毛没人收,但肉可好吃了,不比麂子肉差!”

在这个年代,山里的黑麂数量还不少。

可后来上山打猎的人越来越多,各种绳套、铁夹,甚至电网都用上了,黑麂可就遭了殃。宋阳记得没过几年,就很难再见到它们的踪影了。

李天泽扛回来的这只,是被绳套套住的,看脖子上的勒痕,宋阳一眼就认出用的是吊套。

后来,村里来了宣传队,说黑麂已经成了红色名录上的濒危物种,谁要是敢动,那可就违法了。

打这玩意儿,纯粹是为了吃肉。

当然,带回来后,一般都是用开水烫毛,带皮的黑麂,不管是黄焖还是炖煮,味道都特别香,还很有嚼劲。

李乘风拖出竹椅坐下,卷了根旱烟,抽得滋滋响,饶有兴致地看着三个年轻人凑在一起有说有笑,他倒也乐意看到这样的场景。

他们用盆子接着烧开的水,加了些冷水,浇在黑麂的皮毛上,只见皮层瞬间鼓胀起来,毛孔也舒张开来,那些毛轻轻一拔就掉了。

三人一起动手,不到半小时,就把毛冠鹿的毛全部拔完,又拿到屋里的火塘上,借着柴火的火焰把表层烧了一遍,然后刮洗干净。

这类食草小动物,除了肺喂给黑豆,其他的肠肚都被仔细清理出来,都是好东西。

李乘风给两人各留了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