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的行为似乎没有逻辑。
如果死者的包里有什么东西值得他杀人,那为什么要把包带走扔进河里而不是直接扔在现场?
抢劫的人基本都这么干,包就丢在现场反倒不会让人怀疑他是抢劫的,不就能让自己更安全了?
丢掉包的通常是临时起意抢钱抢手机的,会带走之后慢慢看包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或者是为了把东西扔在一边模糊死者遇害地点。
可这也对不上。
死者的尸体就在巷子里,就算没有谈迦的梦,巷子里的人也迟早会发现尸体。
更何况,这个包里的东西整整齐齐的,似乎没有东西丢失。
凶手平白无故带走一个毫无作用的包,冒着被发现的风险走了一公里扔进河里,有什么用意?
谈迦把自己的疑问说给郑岩他们听,希望能从他们多年的经验里得到指向性的答案。
郑岩拍她肩膀:“你就是典型的推理者思维,太注重逻辑,碰上杀童案那种案件有奇效,但碰上无厘头的细节,搞不清楚凶手的想法就推进不下去了。但很多人行凶都是没有逻辑或者逻辑混乱的。”
“比如之前有一个案子,死者被害后倒在一棵被砍掉树干的桂花树下,我们以为被砍掉的桂花树和死者肯定有某种联系,是凶手的习惯或者想要传达什么信息。结果是因为凶手杀完人突然觉得桂花很臭,所以一气之下就把树给砍了。”
谈迦无语。
郑岩又说:“就像你哥说的,凶手的动机,和做这些事的理由,我们是猜不完的,有的凶手直到被抓我们都想不到他的动机。所以直接把人带回来问吧。”
“小陈,让技术对比一下河边的监控和巷子外的监控,把在案发时间去过两个地方的人找出来。”
小陈:“要不然还是我们先看一看吧,技术的黑眼圈比我都重了。”
“……行行行,把这儿沿路的监控都拷贝回去。能找到这个地点扔东西进河里,凶手肯定很了解这周围的情况,指不定就是巷子里的某个常驻居民。”
看监控这种事,谈迦一向是能躲就躲。
但林之樾被征用了。
郑岩大有一种要把他当技术工用的意思,还把桌上放了不知道多久的《视觉思维者的奇妙之处》给翻出来,站在旁边对照使用。
物尽其用已经不能形容他的行为,这应该叫有目的地开发。
可惜林之樾不怎么配合,看到一半,忽然道:“该吃饭了。”
然后当着郑岩他们的面,跟谈迦说:“我跟阿姨说了做你喜欢吃的牛腩煲,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