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里读书很容易把人读成两个极端。
前者读书,读苦难,读着读着就容易拍案而起,提一把剑怒冲冲地去匡世济民了。
后者读书,读霸业,读着读着就容易仰天大笑,忽悠一群人就兴冲冲地去实现自己的皇图霸业去了。
至于没读出这两种感觉的读书人虽然很多,能被历史记住的就很少了。
史书喜欢记录盖世的英雄,也喜欢记录绝世的枭雄,不喜欢记录普通人。
张敏这种喜欢骑着鸟飞来飞去的人,娥姬一般把她称之为‘鸟人’,鸟人来了,娥姬就喜欢抱着她的小狗往跟前凑,尤其喜欢把狗嘴对着张敏。
张敏挂在腰上的探灵虫见到小狗就把肥胖的身体卷起来,很像是一团粑粑,小狗对它的兴趣就更甚了,努着小黑鼻子一个劲的嗅。
张敏一把抓过小狗,先是打量一下小狗的黑眼圈,然后狐疑的对云策道:“狗王闹胜?它不该这么小的,可是,探灵虫不会错的。”
娥姬从张敏手中夺回小狗,还在狗脸上亲一下道:“我郎君从荒野给我抓的狗皮子小崽,哄我高兴的。”
张敏没理会娥姬,而是对云策道:“这东西不对。”
云策道:“小玩意,娥姬喜欢就好。”
张敏笑了,指指云策道:“你可能是全大汉对自己女人最好的一个男子。”
云策笑道:“野人,没见过世面,见到的第一个女人就是她,当时她正在打鼓,打的好看,就放在心里取不出来了。”
“你知不知道荒原上的女人打鼓目的在于求偶吗?”
“后来知道了。”
“知道了你也不在意?”
“在意什么?”
“她在求偶。”
“哦,所以求到了我,我是老天给她的,老天最大。”
张敏沉吟片刻道:“为啥不说神龙?”
云策摇摇头表示不知。
“出云州完了,大汉拒绝接纳出云州为从州,这块地方可能会被封赏给某一位皇子做封国。”
“出云州涵盖三千里,州下两百城岂能因为一点小乱子,就全面崩盘的道理,乱过之后必定大治,你不用在我面前说这些。”
“你的好友红姑娘如今成了势,以前只能依靠木棍,竹竿跟官府争斗,如今,人家已经建成了一支有骑兵,有甲士,有刀盾的兵马,人数不下三万,一路上攻城略地,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这段时间里,已经连下十六城。”
“我听黑甲军的一个百夫长说,隔壁从州也乱了。”
张敏闻言愣了一下皱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