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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日报问了市民们一个概念性的问题——你们认为哥谭是什么?
居住了许久的市民们有不同的回答。
他们说。
哥谭是一块放坏的蛋糕
哥谭是恶魔留下的诅咒。
哥谭是工厂冒出的黑烟。
哥谭是优雅古老的贵妇。
该如何去定义这样一个城市?
他们答它美丽,他们答它丑陋,他们答它布满脓疮,他们答它流着眼泪…
但在某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阴暗的小巷,两声枪响,一对夫妇的死亡,一个孩子的哭泣。
哥谭有了具体的形象。
他们这样定义它——哥谭是蝙蝠侠。
(注:漫画中蝙蝠侠的起源,在布鲁斯·韦恩八岁那年他的父母在哥谭市一条小巷中被一名抢劫犯枪杀,从此他决定了走上超级英雄的道路,成为哥谭的黑暗骑士,守护这座城市。)
……
小丑撇了撇嘴,翻了个白眼,“虽然这个观点我很赞同,但不可否认哥谭是个邪恶的*子。”
……
谢德一个急刹,口吻凝重的对455说:“我们好像遇到棘手的事情了。”
车灯闪烁着,有一个瘦长人影出现在车的前方,无边的夜色下着小雨,热成像系统根本没用,车开过去才发现。
老天爷啊。
他把紫色礼帽摘下行了个优雅的礼,语气花腔怪调,“good morning ,darling。”
谢德捏紧了方向盘,心脏砰砰跳,“小丑。”
小丑穿着他标志性的紫色收腰风衣和西装衬衫,他身高有一米九以上,身材极为修长,柱着黑木金的手杖,穿着黑亮的高跟皮鞋,闲庭信步的走了过来。
他拥有着酸绿色的头发和眼睛,一双眼睛深邃的宛若化学工厂的绿色药水池,他的皮肤很白,白得不可思议,像是用白色的油漆将全身都涂满了,只有嘴唇是猩红的。
他敲了敲车窗,“介意我搭个顺风车吗?”
你说呢?
谢德面无表情的在心里吐槽,“我就知道阿卡姆一出事情,这家伙绝对会出来,455,现在好了,我成人质了。”
455僵硬的说:“热成像怎么对他没用?”
“谁知道呢?”
小丑上了车,慢条斯理的整理着自己的衣服,“oh,司机,我要去港湾,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