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朱珠坚强地站了起来,对这个辛苦照顾自己的小异类温柔了许多。
“为什么你总是穿着同样的衣服?”
少年慢吞吞低头看了眼总是一尘不染的衣衫,道:“有个人倒在我的洞穴前,我吃了他,有了这身衣服。”
朱珠挑眉:“也就是说,你的模样是由他幻化出来的?”
少年一身白皙的软肉,两腮有婴儿肥,漂亮的杏眼微微下垂,看着像个软包子,她猜一定是哪个富家公子哥出门游山,不幸踏进了这个死寂之地。
“既然你长得这么白,又有着蓝色的头发......”朱珠眼珠一转,“不如你以后就叫小兰吧!”
“好,”它学着她的样子翘起唇角,“你叫死——”
“我叫朱珠。”
画面定格在这一刻开始坍塌,瘴气环绕、沼泽遍布的山谷里,一男一女坐在堆满头骨和尸骸的黑土之上,相视而笑。
......原来如此,所以它才会给自己编出478这个名字。
朱珠眨了眨眼,耳畔一直隐隐萦绕的,梦魇般的呼喊一下子清晰起来:“宿主,时间来不及了!”
她浑身一耸,可下一瞬,那道声音又突然消失了。
怀中的阿辛揉了揉眼角,带着困倦的鼻音轻哼了一声:“......嗯?”
朱珠伸手拍了拍他的头:“睡吧。”
黑暗中,眼底金光流转。
——要抓紧时间了。
翌日。
钟秀宫内一大早就上了茶点蔬果,元昭坐得很端正,正专心致志地捏着一枚棋子思索。
浓烈而璀璨的日光从窗棂中被过滤进来,在棋盘上洒下一片碎金。
光线好似也格外偏爱似的,轻轻啄吻着他白皙修长的指尖。
元昭的侧脸、脖颈处都被光线照得透亮,白皙的皮肤好似没有毛孔,根本承不住滚烫的日光,让那光晕直往领口下泻去。
而在他对面,则是一袭红衣的绯云歌。
不同于元昭的正襟危坐,他的衣服几乎要垮到肩头,两条腿歪歪扭扭地蹬着美人榻的脚踏,袍底翻起,露出白腻的肌肤。
此刻,正有一名宫人跪在地上,用凤凰花汁制成的乳膏为他涂抹手和脚的指甲。
他涂好的右手五指鲜红似血,正捏着一枚琉璃棋子,举在阳光下,让那变幻的光线折射在地面上。
元昭落下一子,见他又在玩闹,眉宇间露出无奈的神色:“云歌,下棋。”
素指不轻不重地敲了敲棋盘。
“啧,麻烦。”
比起元昭的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