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院里。
刘靖正蹲坐在厨房门槛上,捧着陶碗吃早饭。
经过二十来天的休养,他已经彻底恢复了。
这期间季仲又来过两次,每次来都带上一只野兔或山鸡。
虽然季仲每回都冷着脸,嘴硬说是给福伯补身子,实则刘靖心里跟明镜似的,铭记这份恩情。
至于住宅丫鬟的偷窥,他也心知肚明。
看就看呗,他一个大男人,又不会少块肉。
福伯唏哩呼噜地喝着粥,抽空说道:“俺方才看了,马蹄有些长,待吃完了饭,咱爷俩把马蹄修一修。”
刘靖轻笑道:“您老那身子骨就别折腾了,好好歇着吧,我一人就行。”
他虽未修过马蹄,可前世时常看着修马蹄修牛蹄的视频入睡,理论经验丰富。
“可不能大意。”
见他不当回事,福伯叮嘱道:“黄狗儿就是大意了,结果被紫锥一蹶子踹中心口,一命呜呼。”
“我省的。”
刘靖点点头。
用过饭,他拿上修马蹄的锉刀,拎着一条小木凳,径直来到马厩。
马厩之中,三匹马正悠哉地吃着马槽里的草料。
其中两匹马相对矮小一些,四肢却极为粗壮,是标准的驮马。
这种马奔跑速度缓慢,且爆发力不足,当不了战马,不过优点是耐力极强,用来驮货拉车再适合不过了。
第三匹马则完全不同,外形神骏,体态矫健,如绸缎一般的深褐色毛发在阳光照耀下隐隐泛着紫色,姿态高傲。
这匹马就是崔家公子耗费巨资购得的紫锥。
奈何这匹马性子太烈,崔家公子试着骑过一次,差点被摔死,其后更是将上一任马夫黄狗儿活活踹死,可见其性情暴烈,甚至有时候福伯为它刷毛时,都会被喷一头口水。
此刻,紫锥马霸占着马厩里最好的位置,另外两匹驮马稍稍靠近一些,它就立即一阵嘴咬脚踢,粗暴的将其赶走。
见到刘靖前来,紫锥只是淡淡瞥了一眼,继续埋头吃着草料。
刘靖却不惯着它,径直走过去,来到他身后,把条凳放下,随后弯腰握住它的一条后腿,将其拎起来。
就在这时,紫锥忽然暴起,另一条后腿跳起来,闪电般踹向刘靖。
马后踹的力道极其恐怖,威力堪比一辆时速三四十码的汽车的冲击力。
先前的黄狗儿,就是被一脚踹中心口,还没等大夫赶来,就彻底死透了。
刘靖早就防着它,迅速侧身避开。
眼见一击不中,紫锥立即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