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刘靖率领百余骑兵默默在官道上前行。
骑兵。
在这个时代,就是无敌的存在。
硬要类比的话,差不多相当于一战时的坦克。
高机动性,赋予了骑兵来去自如的能力,除非是特殊地形,否则骑兵想走,根本拦不住。
这也是为何,步兵打骑兵,胜则小胜,败则大败的原因。
胜了,骑兵纵马撤退,两条腿的步兵追不上,也不敢追。
败了,那就要面临骑兵无休止的追杀。
不过刘靖率领的这一百余骑兵,得打上一个引号。
因为骑兵不是说你有多少匹马,就有多少名骑兵。
骑兵标配是一人四马,高端些的一人五马,甚至六马。
哪怕是最低配,也得是一人三马。
即,一匹战马,一匹走马,一匹驮马。
行军途中,驮马负责背负甲胄、弓弩、马槊等辎重,走马则用来乘骑,战马是不骑的,因为要时刻保证战马的体力。否则骑着战马行军一日,遇到敌袭,战马腿都软了,还冲锋个屁。
而一人三马还是最低配,正常情况下是一人四马,两匹战马在作战时轮流换骑。
毕竟战马不是核动力的,骑兵连人带甲外加各种兵器足有二百多斤,驮着这样的负重来回狂奔,用不了两个时辰就会力竭。
两军野战之时,打上一天一夜都有可能,所以骑兵冲杀一两个时辰后,就会回营换马。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李克用,沙陀人养马共计两万余,而李克用麾下的骑兵,满打满算就五千左右,算下来差不多一人四马,这是标配。
刘靖所率领的百骑,一人只有两马。
关键其中只有五十余匹是正儿八经的战马,剩下的一百多匹都是从歙县郡城里搜罗来的兼用马。
这会儿的马分为好几种,有不同的用途。
大致可以分为战马、驮用马、挽用马、乘用马、兼用马五类。
兼用马顾名思义,具备乘用能力又兼具挽用能力的马,耐力与爆发力兼具,在没有战马的时候,勉强可以用来替代战马使用。
一百骑,二百匹马,大部分还是兼用马,刘靖自然不会傻到去冲阵陶雅大军。
那跟送死没区别。
他只是袭扰而已,帮守城的庄三儿减轻压力。
说到底,刘靖还是没法眼睁睁看着庄三儿他们战死。
此举并非莽撞,因为刘靖从那些降兵降将口中打探出,陶雅麾下并无正儿八经的骑兵营,只有百来匹战马,供给将领亲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