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弄了一个摊位,上面摆放着许多精致的书皮纸,不仅有贴画的,还有那种带钢珠小玩具的。
可以说五花八门。
没吃到上个学期书皮纸的红利,小卖部这学期真舍得下本钱啊。
果然能卷,为了书皮纸的生意,算是费了不少心。
看来卖书皮的生意是做不了了,我喝着可乐,看向门口的几张桌子,不禁摇了摇头,很多生意都是一次性的,看到别人赚钱,再去跟风,结局就是个死。
不用猜我都知道,肯定有同学上学期看到我卖书皮赚了钱,这学期也准备干,这次怕是得血本无归咯。
还好我谨慎的过来看了一眼,前几天我还跟梁启文商量去市里进点书皮纸回来呢,算了,不赚也比亏本强。
回到家,我拿起盒子里的书,第一本就是关于刑法,里面的条条框框,可不像心理学,有思索,观察和试验的乐趣。
法律是庄严肃穆的,同时也是极其无趣的,只有条文,没有任何阅读的欲望。
看了三张,我就感觉一阵头皮发麻,比我看奥数都烦躁。
但我知道,要想不违法,那就得懂法,否则等执法人员告诉你的时候,基本上你也就完了。
我硬着头皮,一条条的背诵,不是看,是背,这种条例,想要懂,就得背的滚瓜烂熟,没有任何途径。
对于我突然爱上看书这件事,我爸自然是满意的,哪个大人不喜欢爱学习的好孩子呢。
“你们学校教的东西还挺多,不错。”
我爸将电视机的声音调小,他以为这也是我学习的一部分。
他没有读过书,不知道学校里的科目种类,但有一句话,他说的没错,学点法律常识,以后就不会做违法的事情。
之后的几天,我戒掉了看电视的习惯,每天除了吃饭,就窝在火桶里背条文,反复的背,就好比已经背熟了十条,学会第十一条时,我会从第一条开始背,一直背到十一条,学会十二条,也是从第一条开始背,不断的加深印象,刻在记忆的最深处。
这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去学习,而我有这个耐心,不是因为喜欢,只是因为忌惮。
“你英语作业写了吗?”开学的前一天晚上,梁启文看向正在背条文的我问道。
“哎卧槽。”这一瞬间,我的脑子好像就成了浆糊。
背了几天的条文,现在连第一条都想不起来了。
一想到陈老师发怒的脸,心底的寒意连火桶都暖不热。
别的作业可以不写,英语作业不写,那明天上学,耳朵不得被揪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