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大名鼎鼎的双花红棍,九龙城第一打仔,也老了。”
张之晋听到阿命的回答,略微感慨一句,摆手示意对方落座,端起茶杯说道:“你看起来最多二十几岁,用知命这个名字,太大了,不吉利!”
“我本名叫做陈志明,92年随父母偷渡去港岛,他们在带我逃跑的时候,被人蛇杀了,我一个人流浪,鹤公收留我进了社团,他说我这样的仔,要知道自己的命运走向何方,才能活得长久。”
阿命补充道:“鹤公早已经不问江湖事,但接到你的电话后,表现得很重视,他说时代会变,但道义不能变,所以让我回来内地,不论你要我做什么,都一定要把事情做成!”
“你们港岛的黑帮,比我们内地的混子更成体系,也更有规矩。”
张之晋竖起了大拇指:“鹤伯是个人物。”
“我不是港岛人,老家在呼伦贝尔,我们算是半个同乡。”
阿命端起茶杯润了润喉咙:“张生,现在我已经到了,能不能知道,你究竟要让我做些什么?”
张之晋直截了当的说道:“昨天夜里,我亲弟弟被人杀了,到现在为止,连尸体都没找到,但我知道仇家是谁。”
“复仇?”
阿命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随后好奇的问道:“我们从港岛过来,别说对本地不熟悉,甚至对大陆的人文都不太了解,所以我很好奇,为什么没找内地人办这种事?”
“叫你们过来,原本是为了协助我做一些事情,但目标变了。”
张之晋继续道:“我多年经商,手里并没有豢养马仔,仓促间面对现在的对手,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鹤伯在电话里对我讲,自从港岛回归后,你始终在为社团开辟东南亚的生意,是当下最红的打仔!”
“张生过奖了!我在东南亚吃得开,是因为社团在那边很有影响力,江湖上的朋友都给社团面子!但内地可没人认识我们,社团在这边的生意,除了广东、福建的一些实体,也就只有电影知名一些。”
阿命挠了挠鼻子:“你的事情,我一定会尽力去做,但做不好只是我个人能力不足,与鹤公没有任何关系!”
“当然。”
张之晋放下茶杯,聊起了正题:“今天中午,我约仇家在郊区的碧水连天见面,那里是一个带有农家乐性质的庄园,我已经把那里包下来了,你要做的就是干掉他!有什么需要,我这边会尽快准备!”
阿命数如家珍的说道:“四号、ak、手雷,最好有轻机枪……”
“哥们,这里是内地,不是金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