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大新闻,闹了半天,他还是老一套,故意编些自己很受女士欢迎的瞎话而已。
“埃尔德,我对你的新一夜情故事不感兴趣。”
“亚瑟,我……”
“行了行了,我相信,我相信,咱们能谈谈接下来的事情了吗?”
埃尔德原本还在害怕真相泄露,可是他听到亚瑟居然质疑他的魅力,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他扭头看了眼厨房里的贝姬,直到确定她没有注意到自己与亚瑟的谈话,埃尔德才猛地一把扯开晨袍,露出了腰子处的玫瑰纹身。
“你……”亚瑟见到这个纹身,愣了半天,差点喊了出来:“埃尔德,你脑子抽了?你没事纹这个干什么?你难道不知道白厅对纹身是什么态度吗?要是让他们知道,你连苏格兰场的巡警都别想当,更别提海军部的三等书记了!单单是这朵小玫瑰,就足够他们给你下一份不适任的判决书了。”
亚瑟的话倒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在19世纪的英国社会,纹身可从来不被认为是彰显个性的好法子。
不论是上层社会还是下层社会,大伙儿普遍认为,只有奴隶才会在身上留下纹身作为标记。即便是那些不是奴隶的家伙,这种玷污身体的行为也被认为只会出现在罪犯、妓女或者吉普赛人的身上。
而伦敦市民对于上流绅士的基本认知除了衣着整洁、举止克制以外,也同样包括了无伤疤和刺青。
埃尔德赶忙示意亚瑟噤声,他满脸苦色道:“这又不是我纹上去的,是那位阿根廷夫人给我纹的。”
“那你难道不会反抗吗?你别告诉我,你还制不住一个娘们儿。”
埃尔德满脸苦痛:“亚瑟,你是知道我的,我那晚,喝多了……”
亚瑟一拍前额:“我宁愿喝多了的是埃尔芬斯通……等等?埃尔芬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