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就好像生物学家对动物是怎样交那个什么配的事情,非常感兴趣,是一样一样的。
黄信明看向周星辰道:“现在时间,大概还没有十点钟。按照我前些年在省城的时候,这个点,夜生活才只是刚刚准备开始而已。所以说,要不要一起去过一下夜生活呢?”
周星辰有一些愣住了,他没有想到这位白衣天使,这位斯文败类样子的医生,看起来挺文质彬彬的,没想到内心竟然是这么一种状态,还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呀。
但是周星辰自然是不会介意去那些风花雪月的地方,他这一辈子就是一个富二代,虽然自己并不是特别推崇那种地方。
在三四组的时候,也没有怎么去过那种地方。
但是,毕竟都是富二代,虽然平日里以冷餐会聚餐的形式比较多,但是好多富二代,还是很喜欢这种地方的。
这段时间来,周星辰去的不多,也去过那么几次,周星辰知道,其实李豪对这种地方是最感兴趣的了,隔三差五的就喜欢去这种地方逛一下。
他也听说,许镇森在还没有出事之前,也特别喜欢逛这种地方,并且经常喜欢去这种地方找一下艳遇之类的。
想到了这里,周星辰就点了点头,道:“黄信明医生,既然你有这个心,我就舍命陪英雄好了。”黄信明哈哈笑了笑道:“哈哈哈,真是会说话呀,舍命陪英雄这句话,我喜欢。”
两人选了一些相对来说并不是很闹的夜店,这个夜店放着比较舒缓的轻音乐,不过舞池之内,依然是有穿着那种很少布料的女子在跳舞。
从那些穿的布料很少的女性身上,黄信明眼珠子就没有回过来。
不得不说,这些女性所穿的衣服,还真是一件比一件少。
这个夜店可能是没有定位好吧,给人一种说想要放开又放不开,说想要弄成那种清吧,也不是清吧的感觉。
不过好像这种感觉,还是有很多人喜欢的。
周星辰发现周围的人也是不少,两人要了一杯伏特加碰了一下,喝了起来,喝了几杯之后,黄信明有些动感情的说道:“其实我们是英雄,惺惺相惜呀。”
周星辰听这个家伙,有点说胡话的意思,大致了解到,其实他还是有些能力的一位医生。
当年也是想要在大城市打拼一下,即使当年,他也混出了一点点名堂。
但是,实在是讨厌大城市的生活,喜欢小城市这种感觉,所以最终回来了。
却没有想到,竟然被一个情妇上司所压制住了。他现在有一种英雄末路,无处施展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