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连这都能算到,那陶雅还当什么刺史,当神仙得了。
刘靖麾下二百余匹战马,虽然有一百五六十匹都是兼用马,比不得战马矫健,可带来的士兵,确是林字营的精锐。
这些人皆是季仲口中的‘英雄好汉’,是崔家暗中培养的势力,一个个自幼习武,弓马娴熟。
论起骑术,比刘靖这个练习骑术不足一年的新手,要强上不少。
似乎是感应到主人情绪,紫锥嘶鸣一声,冲锋的速度竟又快了几分,将其余人远远甩在身后。
事实上,自打跟随刘靖后,它还从未如此畅快的狂奔过。
法拉利就是法拉利,确实不是兼用马这样的大众能比拟。
二百步,在紫锥全力狂奔之下,不过短短五六个呼吸而已。
面对四尺余高的栅栏,根本不需要刘靖操控,紫锥便纵身一跃,十分轻松的跨了过去。
其余骑兵胯下的马虽不行,可仗着骑术高超,基本上也都跃进来了,只余下少数七八个,胯下兼用马实在不堪,被栅栏挡在外面。
如果说军营中原本是一锅点燃的沸油,那么刘靖率领骑兵冲入军营,等同于往油锅里浇了一盆水。
轰!
“跑啊!”
“贼人杀进营啦!”
“俺的脚折了,救俺,救俺!”
将近两万民夫彻底陷入混乱之中,贼人都杀进来了,小命难保,哪里还管什么军纪,逃命要紧。
冲入军营之后,刘靖第一时间不是杀人。
眼前都是民夫,杀了作甚?
凭白浪费力气,任由他们引发骚乱,岂不是更好?
此刻,他正举着火把,四处放火。
身后骑兵也有样学样,四散开来,不断点燃沿途的帐篷、草垛等。
不多时,军营东南角就火光冲天。
“发生了何事?”
帅帐之内,陶雅又惊又怒。
他刚刚入睡,结果就听到军营内一阵骚乱,哭喊声遍地。
陶雅一度以为发生了营啸。
对于一名统帅将领来说,吃败仗不是最可怕的,营啸才是最可怕的。
下一刻,就见一个亲卫神色惊惶地冲入帅帐:“刺史,贼人骑兵袭营,似已杀入营中,东南角的民夫陷入骚乱之中。”
骑兵袭营?
陶雅先是一愣,旋即高声道:“贼人骑兵不多,命虎翼都驻守军营西北,命偏将汪琦率麾下疏散民夫,清剿贼人!”
到底是久经沙场的老将,短短一瞬,便分析出了贼人骑兵数量定然不多,同时迅速做出最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