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苏和允许性低血压复苏策略,建议收缩压维持在80~90mmhg为宜。出血已控制应根据患者基础血压水平积极复苏。对于急性大出血患者,条件允许应行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综合临床表现、超声及实验室检查,指导容量复苏,注意预防低体温、酸中毒、凝血病和基础疾病恶化。
关于静脉输液量和类型,目前尚无共识。在失血性休克中,容量复苏应避免大量晶体液输注,尽量减少晶体液输注(前6小时小于3升)。等渗晶体液除了暂时扩充血管内容量外,没有益处。大量输注等渗晶体液时,呼吸衰竭、间隔综合征(腹部和肢体)及凝血病等并发症发生风险增加。人工胶体或高渗溶液作为严重出血的院内早期治疗,也没有带来明显获益。
血压恢复至出血前基线水平,脉搏<100次/min,尿量>ml/(kg·h),意识清楚,无显著脱水貌,动脉血乳酸恢复正常等表现,提示容量复苏充分。此外,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输液需谨慎,过度输液可能加重出血。对于合并心肺肾疾病患者,需警惕输液量过多引起的心力衰竭或肺水肿。
陈述4: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急性上消化道出血应及时容量复苏,恢复并维持重要器官灌注(证据水平:高,一致率:100%)。
输血
大量失血患者需适当输注血液制品,以保证组织氧供和维持正常的凝血功能。以下情况时应考虑输血:收缩压<90mmhg;心率>110次/分;hb<70g/l;血细胞比容(hct)<25%或出现失血性休克。对于急性大量出血,需立即启动当地大量输血方案进行输血。尽管目前对红细胞、血浆及血小板的比例尚无定论,但预先设定比例的血液制品(例如红细胞、血浆及血小板的比例为1:1:1)及使用辅助药物如钙剂,可提供生存获益。非活动性出血和血流动力学稳定时无需输注血小板,活动性出血且血小板计数<50x109/l应输注血小板。
应个体化权衡输血风险和获益,一般采用限制性输血策略,推荐hb目标值为70~90g/l。静脉曲张出血除肝功能childc级外需严格限制输血指征hb<70g/l,否则可能会增加病死率。然而高龄、有基础心脑血管疾病【如急性冠脉综合征(acs)、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持续大量出血的患者采用限制性输血策略并不合适,输血指征可放宽至hb<90g/l或以上,避免由于大量失血可能导致的基础疾病恶化。
对于凝血功能障碍的患者,需动态观察凝血指标或血